人民网北京4月21日电 (记者乔业琼)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上,有记者提问,在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过程中,医疗健康服务的开放备受关注。这次试点方案中医疗领域又有哪些新举措?试点地区在执行中应当如何把握?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表示,这一次试点方案中,在医疗领域部署了很多新的任务。比如,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和港澳台医生在当地开设诊所,支持境外医师、护士、药剂师等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在当地短期执业,并且要简化和优化审批的流程;在确保数据安全和患者隐私的基础上,可以探索健康医疗数据库的共建共享,并且要加强临床医疗数据的标准化和院际间的共享等任务。
焦雅辉表示,加上之前已经开展的包括外商独资医疗等试点任务,充分体现了坚定不移有序推进医疗领域扩大开放的鲜明态度,下一步也将会指导这些试点地区卫生健康部门扎扎实实落实好试点任务。
首先,要旗帜鲜明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医疗领域扩大开放试点目的是要引进优质的医疗资源,一方面是要丰富当地的医疗服务供给,满足国内居民以及在华的外籍人士差异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同时和国内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形成互补格局。
第二,要坚持政策上的协同。积极推进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外资医疗机构发展。同时,已经形成中国版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标准,鼓励外资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和使用中国版的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标准,并且以此对接国际上的商业健康保险。
第三,要不断总结和评估。在试点过程中,会指导这些试点城市不断动态梳理总结试点情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进一步扩大开放、优化政策做好充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