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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买卖所有药品都要扫“药品追溯码”

时间:2025/7/1 11:00:43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6月30日电 (记者乔业琼)按照国家医保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2025年7月1日起,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也就是说,从明天起,买卖所有药品都要扫“药品追溯码”。

  据国家医保局官网消息,药品追溯码就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就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

  现在,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扫描药盒上的药品追溯码,即可获取详细的药品销售信息,了解药品的“前世今生”,具体查询方法来看下方攻略。

  第一步: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主页,点击服务→药品追溯信息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或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对话页,点击医保服务→药品追溯信息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第二步:在“药品信息查询”页面,可扫描药品包装盒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进行查询。

  查询的结果将分为四种情况。

  情况1:“未查询到产品销售信息”

  建议等两天再次扫码,如还未出现,说明售出机构未扫描该盒药品上的追溯码,可向售出机构或有关部门反映。

 

  情况2:“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

  如确为本人购买的,说明该药品合法合规。

 

  情况3:“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

  如非本人购买,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情况4:“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

  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使用医保部门以外的软件或APP扫描药品追溯码,得到的信息并不是该药品的医保销售结算信息,不适用于本文的方法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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